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管理,加強勞動紀律,現
永亨織帶作出以下規定,員工在上班時手機不允許戴在身上。如果有發現上班時間玩手機的予以嚴懲!
1.車間除課長、夜班領班崗位以外人員,上班期間一律要將手機存放于儲物柜內。早班領班不準使用手機。
2.凡發現上班期間拿出手機,一律按公司規定進行嚴肅處罰,每次30元。當班領班、車間課長負連帶處罰10元/人次,并全公司予以公示。
3.各課對于新進員工在上班第一天必須由課長向其說明此規定,并要求購買儲物柜鎖匙。第二天將手機存放于儲物柜內。
4.對于允許帶手機人員,如上班期間用于除工作以外的用途,將按公司規定進行加倍處罰,并且以后其手機也將必須存放于儲物柜內。
5.各領班要以身作則,加強勞動紀律監控,特別是對脫崗、串崗、睡覺、吸煙等不良現象進行重罰。
6.各課課長要重點對吃飯時間,上下班時間進行監督。
以上請各課利用班后會加強宣導,對請假、放假人員上班后要及時通知到。